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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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光凤羽——2024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来源:活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5/21 12:19:19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引导广大艺术家描绘新时代的多彩画卷,不断创作艺术精品,努力推进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特举办“吉光凤羽——2024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家协会

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吉林师范大学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艺术艺术中心

吉林省艺术家协会

吉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赵  明、杨小天

副主任:王  平、赵志强、左今明

秘书长:李  伟、高  岭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建国、王菲菲、吕岩峰、刘  中、安  明、杜松儒、李  伟、杨  萍、邹立颖、张  雪、陈  思、尚  辉、段泽林、贺绚绚、唐  坤、章  云、董竟成、裴琳琳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陈  思

办公室副主任:安  明、商应丽

展览编辑:毕墨代、庞  哲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艺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11月(拟定)

五、展览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当代艺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18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作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现实主义精神的宗旨,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彰显中华审美理想,彰显新时代文化自信,聚焦东北振兴、乡村振兴、老工业基地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红色文化建设等地域特质,力求展现中国画、油画艺术在新时代的创新与发展。

2.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cm(高)×200cm(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cm(高)×200cm(宽)。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画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毕墨代,办公电话:010-59759385,信封注明:吉光凤羽——2024中国画、油画作品展。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艺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画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艺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艺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艺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艺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艺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艺术家协会

                                   2024年5月